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通常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等手段,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该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该行为致使特别重大损失的,那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情节较轻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犯罪分子的行为给公私财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2、本罪的犯罪主体系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通常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等手段,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该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该行为致使特别重大损失的,那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依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据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通常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等手段,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该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该行为致使特别重大损失的,那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立案标准是:1、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2、存在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1种观点: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判刑规则: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特别重大的,则应判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一、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是指抵扣的税款、出口退税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税款流失数额特别巨大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徇私舞弊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1、性质不同。(一)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二)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2、处罚力度不同。(一)枉法裁判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二)徇私枉法罪:刑法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枉法裁判罪。(一)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二)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四)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五)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六)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4、徇私枉法罪。(一)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二)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实事、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三)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四)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五)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六)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通常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等手段,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该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该行为致使特别重大损失的,那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依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据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通常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等手段,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该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该行为致使特别重大损失的,那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情节较轻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犯罪分子的行为给公私财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积金基数调整:(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当前缴存基数情况、身份证号、单位基本信息等,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件。(三)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四)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正)》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一、职责分工(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 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异地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去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转入需要以下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社保转入手续的,需本人出具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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