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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密协议(6篇)

来源:未时科技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

  乙方作为甲方或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合作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公司”)的员工,就保守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事宜,自愿与甲方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乙方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公司未曾发表、未曾公开的、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甲方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只限特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信息。

  2、乙方对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其内容和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

  经营信息: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经营决策、经营规划、经营战略、开发计划、研究报告、价格资料、财务信息、财务报表、资本运作、营销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招投标标底及标书、合同等。

  技术信息:甲方公司掌握、使用或拥有的设计、程序、配方、技术方案、生产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文档、设计图纸等。

  管理信息: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诀窍、管理规划、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业模式等。

  电脑系统信息:甲方公司电脑系统所存储、使用的电脑软件、电脑软件处理流程和结构设计、电脑程序代码、电脑数据库、电脑文档、电脑数据、电脑系统登录帐号、密码、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电子形式存储于电脑上的信息。

  (2)甲方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策划、创意、软件、编程、数据库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公司对其有保密义务的属于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5)其它保密信息:

  3、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记载形式不受任何载体所限,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带、磁盘、电脑、硬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或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维护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履行保密职责。

  2、乙方不得披露、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播、出版、转让、处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公司其它职员)知悉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3、乙方不得窃取、刺探与本职工作或者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

  4、乙方履行职务的需要时可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但不得未经甲方公司许可、授权擅自复制、拷贝、转发、传输等。乙方在履行职务之外不得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

  5、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无论其记录的载体属甲方提供或乙方自备,乙方均负保密责任;

  6、无论是否在甲方公司办公场所内,乙方对其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均负保密责任;

  7、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公司规定的保密措施;

  9、乙方不得利用职权强制其它员工违反保密义务;

  10、乙方应当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离职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其所持有或保管并记载着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返还给甲方,或将记录在乙方自备载体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转载至甲方提供的载体上并将自备载体的信息消除;

  11、乙方如发现甲方公司秘密被泄漏或者自己过失泄漏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自乙方知悉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信息已完全公开之日止。

  2、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甲方公司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而无论劳动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终止。

  3、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乙方离职而免除,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4、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保密协议,甲方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乙方处罚和处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甲方公司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五条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违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互联网企业用)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

  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于提供方合法所有;

  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鉴于此,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

  1.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二条 秘密来源

  1.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三条 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第四条 例外约定

  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收方的该资料;

  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开发出来的技术。

  5.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部分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或者按照拥有方指定的方式销毁。

  第六条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即自 开始至 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当事人是否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 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 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1)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 天内做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做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起诉。

  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6.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 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 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 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的补充和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行为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4.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5.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6.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企业):

  注册地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

  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 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为: 。

  第六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 合同的效力和签署

  1.本合同自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二、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三、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保密期限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____年。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

  六、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路____号,邮编: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披露方)和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路____号,邮编: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收方)共同订立。鉴于,双方正在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________________协议》。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亿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

  二、不在定义范围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2、非因接收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3、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4、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开发取得的;

  三、义务

  1、接收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2、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3、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4、如果接收方被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四、般余款

  1、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48个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旦终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披露方。

  3、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4、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阐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5、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己方义务是必要且合理的。双方明确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补偿接收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而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的违约行为将对披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a)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b)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6、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7、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不考虑其法律规定的冲突,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8、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9、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10、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或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1

  1、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鉴此,本保密切、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字:姓名:职务: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字:姓名:职务:日期: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在项目实施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纸质档案、档案、目录、声像档案以及电子文件等,乙方必须保守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乙方同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保证档案安全和保守档案秘密。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保密费用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费用人民____元/月。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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