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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3篇)

来源:未时科技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甲:___

  乙:___

  丙: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

  2、乙方:出资额为资,占注册资本的3、丙方:出资额为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六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七条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条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三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四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_______乙方:(签章)地址:_______丙方:(签章)地址: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规,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国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二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 合资各方  中国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中国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国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号。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本着加强经济合作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  生产____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第九条 本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投资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 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1.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资________元。  

  2.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资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资各方的义务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谁、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4.按

  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义务:  

  1.按

  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方或

  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

  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资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资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资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资公司经营目的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资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资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和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资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  

  2.由本公司与中国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包销的占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商标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本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资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等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资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资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 合资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四十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

  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

  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提交____ 国____ 地____ 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资营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采用电报、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对方。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签字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第一条 约因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

  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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