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好友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信信用的基础上,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附协议精神,为确保该工程项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面履约,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宣城市香江金郡一期建设工程项目(1#、2#、3#、5#、9#、10#楼及地下室)
2、工程地点:宣城市宣州区
3、结构、层数:按图纸设计。
4、总建筑面积:156937.6 M2
5、承包范围: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约定内容。
6、工程暂定总造价:3200万整(工程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审定结算造价调整)
第二条 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目标
1、合同签订开工: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工期720天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安全、文明要求:
(1)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杜绝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
(2)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4、承包预定造价¥3200.00万元。
(1)施工中税金、公司管理费、农民工保障金、保险费、招投标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次款到甲方账上甲方扣除12%后返还乙方。在建设单位不追究工程违约责任,发包方的企业信誉和形象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即视为承包方履约。
(2)上交利费期限规定:
上交利费随工程进度款收取:按建设单位每次实际支付工程进度款的12%收取:结算时消防工程最总按10%扣税管费调整。
注:当工程款收取额超过本合同工程总造价时。甲方将对超收款额部分继续按合同约定比率计收管理费。
(3)上交利费最终以决算审定造价调整。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要求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三条 甲、乙双方责任、权限
甲方:
1、负责指导和帮助乙方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按照职能行使对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控制,确保项目全面合同履约。本项目甲方选派建造师和安全员进入项目部工作,配合乙方对工程项目施工做好全面管理工作。
3、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按规定行使职责、权利和义务,在该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有效。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资金安全和及时支付,在该项目与建设单位预约转款时,由公司委派会计为乙方办理转账手续,扣除本合同中约定应收款项,余款在收到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后叁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7、有权对项目部的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进行查处。
8、工程竣工交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因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场维修。
9、负责对项目部经营过程及终结结算进行审计监督。
乙方:
1、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投资,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业标准、规程及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严格履行该项目所签合同、协议、承诺,对项目管理负全面责任。
2、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组建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按岗位职能履行职责。
3、乙方应自觉接受和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按合同履约。自觉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不损害甲方任何利益。
4、接受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督查和行业部门的检查,按规定期限向职能部门报送工程信息(各类业务报表、外部沟通信息及工作总结等)。
5、负责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项目所有成本开支(含社会管理费用和奖罚款等),建立健全项目核算账务和整理相关资料,确保无违规行为。
6、严格施工生产过程控制,确保工期、工程质量及生产安全。如发生工期罚款或出现工程质量、生产安全问题,除所有损失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外,公司将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与承包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7、不私自从建设单位向外转款和借款,不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款,积极清偿各类债务。
8、乙方自行并全面承担该工程的盈亏责任及法律责任和后果,该工程发生的一切事物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奖罚规定
1、按合同约定创建的优质工程,建设单位给予的工程质量奖的80%奖励给乙方,(含项目施工和管理的相关方)。未完成合同的约定质量目标的处罚和造成质量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2、按照年度创优计划安排的质量、安全达到目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乙方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一人次重伤罚乙方5000元,发生一人次死亡事故罚10000元,乙方同时承担处理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上级部门的罚款。
4、工程款未按公司指定账户转款,发生体外循环用款,除要求全部追交公司外,给乙方按体外循环款额的3%处罚。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款、材料款、等经济诉讼时,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诉讼费用,并给予乙方20xx~30000元的罚款。
6、工程在交付后发生责任质量问题,业主或用户投诉造成公司信誉损失,视情节给予乙方20xx-20xx0元处罚;保修期内维修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7、对完成经营管理目标并对树立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的,公司将视贡献程度给予乙方嘉奖;对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或发生企业损害企业信誉的事件,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乙方严厉处罚。
8、乙方要确保劳务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不得发生因劳务工资结算与支付而引起投诉事件,因投诉造成公司信誉损失,视情节给予乙方5000元—20xx0元/次处罚 。
第五条 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内容,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及附协议乙方同步接受。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乙方由承包方签署。
2、本合同中有关项目管理未尽事项,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一份,甲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乙方担保人:
经双方协议同意,甲方将 工程风险承包给乙方经营,现双方就《风险承包合同书》未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费的收取:
工程总造价约计(大写) 万元。乙方按 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工程总造价以审计结论为准,或建*公司造价部确认。
1、本工程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万元。
2、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按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分次交清承包费。
二、目标管理:
1、该工程竣工时的质量目标必须是合格,最终质量目标是 (A、鲁班奖;B、泰山杯;C、省优;D、十佳工程),否则乙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
2、该工程的安全目标是 (a、省级示范安全文明工地;b、省级安全文明工地;c、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否则乙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
3、该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时间或造价管理资料上交时间为 。 上述目标双方约定必须执行。
三、财务管理
双方约定工程款的拨付必须执行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拨款时,必须用盖有甲方法人财务印章的正规或收据,并将款划拨到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扣除应上交公司管理费和设备使用费后,剩余款拨入建*公司账户,由建*公司监督使用。工程税金由甲方从工程拨款中代扣代缴,业主直接代扣代缴的,乙方必须持合法的完税证明方可抵顶相应的税额。
四、特别约定
乙方已经阅读并同意甲方的年度公司管理制度,根据工程进度预算,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完不成上交承包费的,按本年度年企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和法律责任
乙方履行《风险承包合同书》及本合同后的一切盈利均归乙方所有。 本工程由乙方风险承包,与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劳保费及主管部门规费等)由乙方支付。因诉讼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自愿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各方签字盖章(按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以及对承包人的过程监控力度,提高项目赢利能力,明确长沙事业部与承包人的责、权、利,实现公司与承包人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同时规避项目管理风险,依据公司及长沙事业部有关办法及相关规定,制订本条款。
第二条 本条款共分十三章,包括总则;定义;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风险抵押;工程价款;项目组织管理;物资设备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和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及CI形象;工程分包与分包结算;工程质量保修;后续工程的跟踪与承接;外部关系协调与处理;其他。
第三条 承包人认同并遵守事业部(公司)关于现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事业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接受事业部(公司)按企业规定对现场进行的各项检查、指导、监督。
第四条 本承包合同是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基础,
本承包合同未作规定的,均按公司与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执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全面履行主合同。
第五条 本条款适用于长沙事业部所属内部合作项目。
第二章 定 义
第六条 内部合作项目;承包人
内部合作项目指经初步测算为预亏或赢利空间较小,利润率不高的自营项目,为了提高项目赢利水平,拟采用自营项目的过程监管方式,外部合作项目的核算方式运作的新的项目管理承包模式。
采用A方式,承包人指项目经理个人;采用B方式,承包人指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承包人原则上为公司内部员工。
第三章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范围:主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成本、包文明施工选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承包:
A方式: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商务经理由事业部委派),原则上合同额在20xx万元以下的工程适用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
B方式: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也即项目内部股份制合作承包),原则上合同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在合作协议条款中明确。
C方式:公司内部模拟股份制,项目承包班子与公司共同作为股东实行股份制承包方式。
第四章 风险抵押
第 采用内部合作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均需缴纳风险抵押金,其中实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的项目,项目经理承担全部风险抵押金;实行项目承包班子承包的项目,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承担40-50%,其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其他项目股东)承担50-60%,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九条 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承包人需到财务资金部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原则上以现金缴纳,特殊情况承包人可以用有价证券、房契及实物抵押等形式缴纳,抵押其间不计算利息,财务资金部出具收款收据或抵押凭证,未按期缴纳风险抵押金的视同放弃承包人资格;
第十条 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竣工、成本核算完毕且项目上缴指标达到承包合同目标时,全额返还(不计利息);如上缴实际低于本承包合同指标时,则以风险抵押金抵扣,直到扣完为止。以现金形式上缴的风险抵押金将视作公司对该项目的资金投入,可用于该项目的生产。
第五章 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本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审核并经业主及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造价为准。主合同结算参照事业部(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办理。
第六章 项目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内部合作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或项目股东)由事业部直接聘任,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或项目股东)提出建议名单,并报长沙事业部审核确定,但项目商务经理为长沙事业部委派(具体名单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代表长沙事业部对项目的监管,属长沙事业部委派在项目的管理代表,商务经理必须进项目承包班子(即项目股东),承包兑现奖按不低于总兑现奖15%考虑,由项目依据其工作绩效确定,但具体额度由事业部考核后发放。项目承包班子,事业部委派人员,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薪酬由承包人承担,并委托事业部发放,具体发放标准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十三条 承包人负责实施项目日常事务的处理,包括劳动力、材料、设备的组织运作、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现场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四条 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合同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和本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行政公章由发包人刻制,事业部委派的商务经理掌管,项目经理部行政公章仅限用于与业主、主管部门、监理、质监站、设计院和事业部联系工作时使用,不得用于签订各项经济、法律义务的合同。
第十六条 承包人可按公司及事业部规定外聘部分人员,但应优先满足公司在册员工的上岗需求。
第七章 物资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所有工程物资原则上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承包人应提交一份完整的材料需用总计划过程计划,报物资设备部备案,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所有的材料采购合同或采购数量及单价应在物资设备部备案,事业部应建立项目物资成本台帐。
第十 事业部库存物资调拨给承包人时,按事业部实际采购价格办理,部分折价处理物资按事业部公布处理价调拨。
第十九条 承包人不得私自与事业部其他项目之间办理材料调拨。
第二十条 承包人自行采购物资时,不得以事业部名义进行,采购合同不得加盖长沙事业部、项目部印章。如确实需要事业部参与(或协助)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或征得事业部同意,同时承包人必须在事业部储备相应数额的资金,直至所采购物资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第八章 财务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金使用及拨付
(一)、承包人自业主回收的资金必须进入事业部指定帐号,如业主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拨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将现金交回事业部,将实物调拨单复印件交事业部作帐务处理,以便于与甲方结算对帐。所有款项支付均为事业部代为办理。
(二)、承包人的资金使用,原则上以收定支,承包人自业主回收的工程款,事业部扣除承包人应上缴的管理费、税金(按5.36%)、及由事业部代付的费用后,其余款项拨付至承包人在事业部的往来专户,财务根据往来专户余额代承包人支付,并控制使用。
(三)、事业部需借用承包人资金时,需先与承包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借用期间事业部必须保证承包人的支付需要。同时,承包人收取一定的借款利息:业主付第一笔款项时的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收取,其他时期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取。
(四)、承包人需借用事业部资金时,需书面陈述事由、借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风险抵押金)、归还期限等,并得到事业部总经理同意。同时,事业部收取一定的借款利息:工程前期(业主付第一笔款项前)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收取,其它时期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取。
第二十二条 款项支付手续办理流程
(一)人工费(包括承包人管理人员薪酬及劳务费):
1、承包人管理人员的薪酬统一由长沙事业部造表,按事业部相关规定和程序代为发放,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2、劳务费由承包人按劳务合同和事业部《商务合约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办理结算。
3、劳务费的支付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由承包人签字认同,并出具付款委托书,委托事业部代为支付,经事业部审批后,由财务资金部代为支付,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项目成本员登记成本辅助台帐;
(二)材料费
1、支付材料款时必须附实际采购证明资料(项目部验收单/供货商收款凭据),经物资设备部、商务合约部审核(见附件四),事业部领导审批后支付;
2、零星材料款每月末集中办理支付手续,原则上付至供货人。由承包人预先垫付的由承包人领取,但须由收款人出具收款证明,且每月累计总额不超过10000元,单笔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上述金额即视为大宗材料采购。
3、大宗材料款参照长沙事业部《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4、材料款项的结算支付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并出具具有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支付金额的付款委托书,委托事业部代为支付,经事业部审批后,财务资金部办理支付手续,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三)其他费用的支付
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等费用的报销,参照长沙事业部的有关报销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由承包人(项目经理)填写付款申请单,经事业部审批后,财务资金部办理支付手续,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支付手续
(一)以现金方式代付款项者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经事业部相关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除劳务费以外的现金支付在每月25-28日集中支付;劳务费支付需提前一天报告财务资金部,以便向公司财务资金部报计划,因银行提款手续烦琐,原则上尽量少用现金支出。
(二)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代付的款项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注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金额。
第二十四条 在工程结算审计、主合同工程款回收完毕前,事业部原则上不对承包人支付其赢利部分兑现奖,但根据项目具体赢利和收款情况以及对项目的风险预测,事业部可预借部分兑现奖,承包人与事业部办理借支手续。
第二十五条 财务记录
项目成本员按工程成本构成要素设置成本辅助台帐,根据付款申请单第二联(附件为劳务费结算单、材料费、机械费结算单及报销的费用)登记成本辅助台帐;根据付款申请单第一联编制合作项目支付款项的会计记帐凭证并登记入帐,月末根据统计报表列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建造合同核算程序进行核算。
第二十六条 其他费用
(一)项目承接前所发生的经营费用由事业部承担;
(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营业务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九章 工程质量和验收
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主合同约定工程质量等级。
第二十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有关工程技术性文件,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事业部现行与项目管理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施工,接受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和事业部职能部门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由承包人负责,并符合事业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应按《中建五局三公司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向事业部移交全套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备案验收资料)原件一套。工程施工中,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工期顺延需经业主认可。
第三十条 如质量达不到主合同的要求,承包人除无条件返工至符合主合同要求外,引起的主合同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章 安全和文明施工、CI形象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事业部安全管理规定,接受事业部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人身、机械、质量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按主管部门及主合同规定的条款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事业部报告,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第三十四条 承包人必须按、事业部现场综合检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符合事业部CI形象管理要求,确保现场整洁、文明,项目制定现场文明施工和公司CI形象策划方案,报事业部批准后执行。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时,事业部将按企业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一章 分包与结算
第三十五条 本项目所有工程原则上不得另行分包,如确实需要分包,需由事业部、承包人双方共同确定分包队伍,签定分包合同,承包人进行施工管理。
第三十六条 分包工程的结算,参照事业部《商务合约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第十二章 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十七条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按主合同规定扣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及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主合同规定执行。
第三十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要认真履行保修义务,工程质量保修期在两年内因项目施工、管理、服务的质量缺陷导致业主的投诉及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章 后续工程的跟踪与承接
第三十九条 承包人必须认真协调与业主及其他单位的工作关系,力争后续任务的承接。
第十四章 外部关系协调与处理
第四十条 事业部协助承包人协调外部单位和用户的合作关系,承包人必须妥善处理与合作单位及用户的工作关系,认真接受意见,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合作单位和用户的投诉、诉讼,所发生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事业部将视情节向承包人作出罚款处理,直至解除承包合同的处罚。
第十五章 其他
第四十一条 承包人不得将施工任务另行转包。如发生转包的现象或因施工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安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业主、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损害公司信誉和形象时,事业部有权终止承包人施工的权利,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由此给事业部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制裁措施和处罚包括:罚款,没收风险抵押金,部分或全部解除本承包合同。若出现承包人不服从事业部管理、成本管理严重失控、资金不按规定收付、发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经事业部处罚后仍不符要求或引发业主严重不满等行为,事业部有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的权力,承包人签订本合同后视为无条件接受。
第二部分 内部合作项目承包合同协议条款双方按照 “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相互理解、支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事业部同意将 工程由承包人 为项目经理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业主名称:
3.工程地址:
4.工程结构、规模: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本工程采用方式 承包。
三、 采用B方式承包时,项目承包班子成员: 。
四、承包人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为 元。其中 。
五、事业部委派在项目的管理代表为: 。
六、项目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1)事业部管理代表的薪酬标准为 ;
(2)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为不低于 ;
(3)承包人的薪酬标准为 。
(4)承包人的承包兑现奖分配比例: 。
七、管理费用:
承包人施工实行自负盈亏并承担垫资、保证金等风险,同时向事业部按工程结算总造价 %上缴管理费;税费( %)、个人所得税( %)由事业部代扣代交;
其他应向主管部门交纳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由事业部代扣代交;施工期间税费调整的,按文件规定调整。由于垫资和保证金引起的经济法律问题,事业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劳保基金归事业部,业主一切奖罚(如工期、质量等)由承包人收益或承担。
八、其他
一、其他需补充的条款 。
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主合同签定生效后由事业部、承包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签章):
代表:
承包人: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1. 甲、 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鉴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2. 承包内容:厨房设备、校门、行政办公室、电脑房、图书馆等防盗门窗、食堂、饮水间后期扫尾工程。
3.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 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安排日期:
6. 工程竣工日期:
7. 工程质量:以区镇药品食品监督部门和防疫部门意见为基本要求,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8.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竣工。
9. 工程竣工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于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于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10.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
12.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3.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镇有关部门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一项:承包方式:包工。
第二项: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为:优良。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失误造成的工程返工和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的工程返工,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并处于罚款。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则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各道工序要严格进行报验,未经甲方人员检查,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未经业主验收,不得覆盖。
4、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三检制,按规定对现场机械、物资、工程进行标识。
5、乙方对于工程缺陷不能或不愿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整,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 %,质保期为 年。
第三项:工程结算及付款方法。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每月按实际已完成的各单体分项工程结算,并扣除预付款项和工程罚款,结算单上报审批一周内支付工程款项的 %,剩余款项待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到 %, %的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凡因工程施工图变更或图纸和预算外签证追加的工程量另行结算。
第四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说明: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保证甲方物流畅通、正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项目
由乙方负责甲方全部装、卸工作。
二、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为年月日。
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费用结算的方式
1、双方每月的装卸费结算日期为次月的日前,结算依据见《搬运费项目单价表》。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约定时间内结算乙方的各项费用;
2、监督乙方员工正确、合理地使用甲方生产工具等资产情况;乙方员工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失要按制度或原价赔偿;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推车、板车、打码机,工具乙方员工自行保养。
手推车维修时需写维修申请。
3、甲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4、乙方的人员不遵守甲方的厂规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按甲方相关制度里的规定进行管理处罚。
5、甲方可以提供部分住宿给乙方人员住(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及茶水和用餐场所,但要按公司收费标准收费;提供装、卸用所需工具。
6、乙方在用工、税收等方面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由乙方联系劳动部门、治安等行政部门解决, 费用自理,如乙方办理有困难时,甲方可协助办理。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从事承包经营,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赢亏。
2、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甲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3、乙方必须对员工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措施,教育员工合理使用甲方资产,保护甲方资产不受损害。
4、制定搬运队具体规章制度且能有效地施行,确保双方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对员工入职前的体检合格应严格把关,新入职员工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考勤的纪录,工资的发放,办理好员工的辞退的相关手续(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如出现违反相关法律的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等,乙方需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6、出现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抢救险情,如若乙方视而不见、讨价还价、不愿合作,甲方可对乙方进经济制裁和退回不为甲方积极、有效地抢险救灾的员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的承包协议。
7、除装、卸工作外,甲方临时安排的一些工作乙方必须调配人手完成,如外出装卸等。
如《搬运项目单价表》无该项目时,先完成工作后参考劳动强度双方协商计酬。
8、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提交所雇用的装、卸员工详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人力资源部保存。
新雇用的装卸工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登记个人资料并留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未按手续登记备案的装、卸工甲方有权拒绝。
甲方要求乙方新雇用的装、卸工年龄在岁以下的男性,身体健康,经有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
9、乙方负责管理所属装卸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下属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如:不准打架,不准,不准带未办理手续的外来人员(不含试用人员)进入厂区,发现一次对违犯者一次罚款元。
10、乙方在接到甲方(仓管员)装、卸通知后,必须积极配合,在分钟内须集中装卸人员进场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否则,超过分钟之后,按每延迟半小时罚款元处理,不服从仓管员安排对乙方处罚元每次。
11、落船或装卸车完毕后,乙方要负责在离开前清理现场(地面散料要装进袋,不能扫在堆边),收拾工具,关灯,关风扇,否则由甲方执行处罚元每次;清理现场时不准用甲方的任何工具、卡牌等作工具,否则每次罚款元。
12、产品卸货入仓须先清理堆放现场。
13、听从仓管员的指挥及工作安排,当出现意见不一致时,报甲方上一级主管协调解决,卸车时没有经仓管员同意,不得随意加堆或及给车间使用,违者对乙方每次罚款元。
14、对待外来装卸客户司机要热情礼貌,不准与客户或司机争吵甚至打骂对方,值班人员对一些不按规定的装、卸情况要现场处理,如果因为搬运工的不合理要求造成客户或司机投诉罚款元次,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15、遇到甲方提货车辆、装卸遇快下雨将被淋湿时,乙方要主动帮司机拉雨布遮雨防水,用甲方指定物料清理车箱积水,装卸完货后物后要主动协助客户或司机关窗门盖雨布,遇下雨天乙方人员应立即协助甲方仓库关窗、关门、为散件及成品盖雨布防雨,甲方仓库产品包掉地上或地上破包,乙方要主动整理清扫,如发现不配合者每次罚款元;在甲方各样条件不影响装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要根据甲方各季节的实际销量情况调整人员配置装卸能力。
如若不与仓库人员合作,有意拖延时间每次罚款元。
16、无论装车或装船,产品必须整齐,不能杂乱,否则罚款50元次。
17、在用餐时间各区成品有车待装时必须分班轮流用餐,轮流值岗,用餐时须先征求当班仓管员同意,如需统一时间用餐,需征得仓管部主任同意。
如没执行,每次罚款元。
18、成品料上不允许坐人,发货时不允许整堆推倒,发现一次罚款元;装车过程产生的破包要求搬运负责整理、清扫现场。
19、不允醉酒上班,若因醉酒上班人员发生的事故,乙方要需负全部责任。
20、在上班时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向送货货主或司机索要钱、物;发现一次罚款元;有威胁、要挟、辱骂司机或仓管员行为时,要严肃处理,违者罚款元次,甚至退回乙方,甲方不录用。
21、乙方在甲方规定的装卸时间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请假时要通知甲方当班人员及仓管部主任,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工作,随时处理搬运工与仓管员或司机出现的不协调问题,如发现乙方没人监督指挥或无人执行装卸,对乙方每次罚款元。
经协调、警告、处罚后还不执行装卸者,乙方应对肇事者予以辞退。
22、值班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装、卸情况,调配组织搬运工提高效率,否则罚款元次。
23、乙方装卸人员上下班必须知会当班仓管员,经同意后方可下班,如违反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中转产品时,装车须按先外后内原则,否则每次处罚元。
卸车所剩的散装原料必须打包放好,不再另算费用。
24、不允许乙方装卸人员擅自驾驶中转车,如发现每次罚款元,发生事故造成的责任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25、乙方及其员工必须服从甲方仓管部主管及各仓管部人员的正确调遣和指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拖拉,否则罚款元次。
26、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因仓管员的对违者开罚单、不服从工作安排开罚单等,出言辱骂、恐吓时,罚款元次,重复出现乙方必须将其辞退;当出现殴打仓管员时,乙方除将其辞退并承担一切的后果外,并送机关处理。
27、装卸过程中出现会影响工作效率或难度大等情况时,乙方向甲方反映情况,先组织搬运工完成工作后双方再评估所产生的费用问题,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工作,否则罚款元次。
28、以上未涉及部分,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如有问题重复出现的加倍罚款。
29、装卸期间,乙方对其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损失元以下时应承担损失的80%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元以上时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给予对方全额进行赔偿。
2、甲、乙双方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出现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中止、终止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3)、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解除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时,甲、乙方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
附加说明:
1、以上条款在执行过程产生的罚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要对其所属人员在社会上的行为负责,如有发现在厂区以外盗窃、打架、意外伤亡、或窝藏脏物被机关缉获的,其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人员对甲方设施造成破坏或损失时,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责任。
以上如有违反者,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 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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