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所需产品宣传手册、产品标签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要:产品宣传手册、产品标签印刷制作。
二、项目明细:
1、尺寸:_________
2、设计制作:_________
3、纸张:_________
4、页数:_________
5、色数:_________
6、后道加工:_________
7、数量:_________
8、单价: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滚单制结款。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愉快的合作,经双方协商决定押一批货款作为质保金,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当批次货时,甲方给乙方结算上一批次货款。(所押之货款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一次性结清不得拖欠)
四、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五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公司,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五、印刷质量标准
1、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四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确认稿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每页不超过100元的改稿费用。
3、如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样稿与菲林不一致的情况,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
4、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5、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对承印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印数印刷,不得擅自加印。
3、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委托印刷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印刷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将印刷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印板、校样等全部交还甲方,不得擅自留存。
4、乙方在承接时,应核实委印方相关证件,不得印刷有内容不实、图文虚假的印刷品。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为甲方杂志制作的平面设计,其著作权、版权属于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存印刷品的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交给甲方。
八、合同其它条款:
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5%的短溢装。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之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作其他客户印刷业务参考样本除外。如短装在5%之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以实际验收数量收货,并予以结算货款,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和天下星级时尚宾馆
乙方:神农石材
签订地点:旺家装饰店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采购合同书。
一、材料采购明细(见表)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提前4天将供货计划告诉乙方,乙方得知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4天内供货。 2、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以及对货物保管、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负责材料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对货物的数量及时验收,并在送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4、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质保期限及有效期限; 5、乙方负责提供大理石材料(不含安装及安装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货款的支付方式:先付定金捌万元,工程完工后再付总工程款的85%,剩余货款到20xx年1月20日前全部结清,。
四、材料质量标准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所供的材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完全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金责任。
七、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请有关机关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人:
日期:
标准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____元。自____日至____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1)批次订货:甲方每(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1)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2)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2)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3)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
(4)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一、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2)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5)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20__]4号通知,2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7)提供采购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8)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二、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
(8)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9)含有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0)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1)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12)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3)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5)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6)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17)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20__]4号通知范围的2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QS标识。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2)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3)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4)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1)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3)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货物装运
(1)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2)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3)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4)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6)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交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3)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4)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5)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6)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7)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8)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9)人员检查,乙方人员离开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为避免夹带事件的发生,甲方验收人员有权检查乙方人员的物品,乙方人员应予配合,但甲方人员不得侵害乙方人员人身权利;
(10)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北京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11)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标准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现从甲方采购电力电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格
第二条 供货时间
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后20xx年 11 月 22日,甲方供货给乙方。
第三条 产品质量要求
甲方供货给乙方电线及材料,供货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乙方存档使用,甲方供给乙方同样质量的产品,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并按乙方要求每段电缆中间不应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办法,并追究供货方违约责任,电缆质保期一年。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验收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甲方负责运输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
3、货物交与乙方之前,由甲方负责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乙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达到验收标准乙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4、如货物送到乙方指定位置,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卸货而产生的费用皆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支付给甲方 元作为预付金,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并经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接受的付款方式为现金,银行电汇,支票。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标准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 (以订料单为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1)乙方送货
(2)现场卸货由乙负责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以订料单价格为准。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乙方出具,甲方按金额以支票形式结算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2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 %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
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