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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免征是什么意思?

来源:未时科技

法律分析: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暂停预缴。

下列7个项目免征: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即将小规模纳税人发生所有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合计销售额作为是否免征的判断标准,月免征销售额提高为10万元(季度30万元),实行简化统一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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