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贷款的担保人的责任有: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一、免除担保人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免除担保人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间自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再起诉吗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不需要再起诉。对人民的生效判决已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案件,担保人无须另行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执行,但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当限定在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追偿权是指连带债务人承担债务超出了其按照内部关系应分担的部分时,而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三、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的先后顺序怎样确定
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的先后顺序确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份额未约定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