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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判了看守所不收人怎么办

来源:未时科技

法律主观:

1、疫情期间避免看守所在押人员互相传染,所以暂时不羁押。一旦疫情过去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还有可能被羁押。 2、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 ,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 审查 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 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法律客观:

《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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