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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期限如何计算?

来源:未时科技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时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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