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资不抵债的,需要向申请破产清算、和解或重整。如果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其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后开始进行清偿;
3、制定清算报告并报确认;
4、申请注销公司;
5、办理注销登记后,不能偿还的就不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第一百八十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怎么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手续是:
1、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确认;
3、制作清算报告;
4、办理注销登记,进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清算应该按照哪些顺序进行
首先有公司股东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作清算方案,必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优先清偿,剩余分配股东,不足以清偿的,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第一百八十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