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男方婚前购房、婚后个人还贷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若登记在夫妻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婚前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未还贷款为男方个人债务,但房屋增值部分需补偿女方。若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则为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
法律分析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条件并需区分情况的。
2、首先,如果婚前男方按揭购买房产,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其次,如果婚前男方按揭购买房产,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未偿还的贷款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应由男方补偿女方。如果婚前男方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产,则该房产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