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县巾帼志愿服务以巾帼文明队的形式,不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20__年4月份,县妇联制定了《__县妇联“倡导巾帼志愿服务创造幸福美满生活”社区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及《__县巾帼志愿者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发出招募“巾帼志愿者”的倡议,建立完善了巾帼志愿者登记、分类管理及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各项制度。今年4月份,下发了《关于加强__县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通知》文件,全县共成立以村妇代会、和县直妇委会为核心、妇女群众广泛参加的宣传、环保绿化、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爱心救助、科技信息、文艺宣传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巾帼志愿者服务队7支,新吸纳志愿者100多名,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已组建起60多支由1000多名妇女组成的巾帼志愿者队伍,她们活跃在全县的各个角落,为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初步树立了巾帼服务品牌。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在大型活动、文明创建、绿色环保、扶贫帮困等领域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开发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使志愿服务工作能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中做出更大的贡献。二是有效深化了巾帼建功活动。县妇联以巾帼文明岗为载体,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巾帼建功、岗位练兵活动,做到合理规范,树立行业新风,塑造先进典范。三是联合打造了“岗村联创”品牌。近年来,县妇联组织我县各级“巾帼文明岗”与新农村示范村结对帮扶,通过巾帼志愿者“送观念、送法律、送技术、送温暖、送信息、送岗位”,实现了“岗村同发展、同进步”。 四是进一步促进了城乡统筹。在巾帼志愿者牵手帮扶女农民工活动中,巾帼维权志愿者开展手拉手联谊活动、专题知识讲座等,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县妇联把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妇联组织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并贯穿到各项主体工作中。同时将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纵向深入到各村(社区),横向拓展至各企业,在类型上不断细化、专业化,从而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巾帼志愿服务网络,确保了志愿服务的及时高效。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妇联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__县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出台了《__县巾帼志愿者管理办法》,对巾帼志愿队伍的招募登记、运行管理、服务记录、考核激励等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加强服务培训。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全县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培训、信息交流和宣传。先后举办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培训班20场次,培训人员1000多人次。
(二)创新活动载体,提升巾帼志愿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巾帼科技文化卫生宣传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深入城乡基层,为群众传播农业、文化、健康等知识,通过开展技术咨询、下乡授课、专业培训等形式为广大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县妇联每年与县卫生局联合,举办关爱女性健康知识讲座30场次,为广大女性朋友送去保健知识、健康义诊。
二是开展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县妇联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等单位,组织县直妇委会60余名巾帼志愿者到威戎镇、界石铺镇敬老院开展献爱心活动,为老人送去了食品、水果、日用品等,并为老人清洁房间、打扫卫生、义务健康查体等,切实为我县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送去志愿服务。
三开展绿化美化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全县广大巾帼志愿者通过开展整治卫生,栽花植树等活动,发动全县广大妇女当好植绿、护绿的宣传员,争当播种绿色的使者、保护绿化的卫士。
四是开展巾帼维权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了“三八”维权周和“12.4”法律宣传日活动,设立宣传站点9个,法律咨询台12个,制作展板15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6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万份。发挥巾帼维权志愿者作用,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心理咨询服务。今年以来,已帮助村里的妇女解决心理困惑12人次,解决家庭纠纷16余次。
一是服务质量不高。在整个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中,有一技之长的巾帼志愿者比较欠缺,尤其是需求较大的维权、家教、科普等项目的巾帼志愿者人数较少。年龄、文化等方面的组成结构也不尽合理。在农村,志愿者往往都是一些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的留守妇女,导致服务质量不高。
二是参与意识不强。我县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活动主要是依托各级妇联组织的专题活动进行,各志愿队没有形成自身的和安排,志愿者服务人员主动参与服务的意识不够
强。三是服务领域不宽。巾帼志愿者活动的服务领域基本局限在敬老、扶贫、献爱心、科技等方面,对有些急需的领域服务还不是很到位,如家庭暴力维权,弱势群体的医疗服务等。
一、加强农村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具有城郊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区“奋力崛起、率先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提高全区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把科教兴区战略落实到基层,对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全区上下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农村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组织实施。
二、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思想
。
三、农村科普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目标
以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为重点工作对象。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村公众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以宣传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内容,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树立和落实。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农村的特点,重点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宣传和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观念和知识,在农村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
以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为主要工作方式,有效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通过社会化的农村科普工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以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为农民和农村青少年提供科普服务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科普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丰富农村科普资源,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使农村科普工作总体薄弱的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使农民参与科普教育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四、围绕宣传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
科普宣传活动是增强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科技意识,在农村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形式,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科普的重要平台。要以宣传和普及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以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为主体。要与农民文化娱乐生活相结合,采用他们易于理解、容易接受和乐于参与的内容和方式。要注重活动的策划和对活动效果的评估,把公众参与和动员社会资源的程度作为评价科普活动的主要指标。
要着力抓好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青少年科技传播等重点科普活动。要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宣传作为活动的重点。。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科普活动。
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户建设,广泛开展科普示范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建集技术示范、科普宣传和培训为一体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支持它们健康发展,发挥好它们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充分利用各类农村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科技培训是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学习科学知识和实用技能、提高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科普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技培训,注重培训工作方式的创新。积极与组织、宣传、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完成各级实施的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现代传播方式,积极参与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农技协是农村基层重要的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平台,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要坚持农技协“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扶持农技协做大做强,指导农技协发挥好科普示范作用。“*”期间,中国科协、全国性学会和地方科协将重点扶持1万个农技协。各级科协组织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支持,为农技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农技协得到各方面的服务。
六、围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农村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提高广大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实现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在整体上有较大提升的关键。。积极开展农村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提高他们实施科技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积极开展农村青少年心理生理健康宣传教育,在农村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珍爱生命远离”、“预防艾滋病知识”等内容的巡回展览。针对经济困难、进城务工等家庭中农村青少年存在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省、市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和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未成年人校外科技活动设施,在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农村学校科学课程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期间,中国科协优先支持“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在农村试点,同时支持地方科协开展农村科技辅导员、科普员培训。区科协要积极争取上级科协的支持。
七、围绕推进科普工作、促进区域科技进步,深化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活动
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我区科普工作的重大举措,是通过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区域科技进步,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
创建工作要以贯彻实施《纲要》、提高区域公众科学素质作为根本任务。要坚持“党政主抓、科协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优化科普工作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实现农村科普工作的有关目标。
科学普及和科技创新是科技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区科协要与科技部门加强在区域科技工作中的协调配合,逐步把创建科普示范城区作为实施“科技富民强区”计划的基础条件。
各乡镇、和基层科协要把农村科普工作与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社区(街道)、村创建活动,带动农村科普工作发展。
八、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切实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设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期间,力争在全区6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一站、一栏、一员”,并发挥有效作用。
要坚持新建、完善和利用相结合,主要依托农村中小学、乡镇党校、村党员活动室、农村化技术学校、文化站、科技大院图书室、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等设施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技协等各类基地,通过充实健全其科普功能,建设乡村科普活动站;与农业、科技、组织、宣传、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建,以争取财政资金和吸纳企业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科普宣传栏;主要在乡村科普组织中的骨干、基层干部、教师、科技人员、回乡知识青年等乡土人才中选拔乡村科普员,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开展科普活动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的骨干力量。
各乡镇、和基层科协要在工作指导、科普资料、设备、经费等方面,对“一站一栏一员”予以支持。区科协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进行具体指导、日常管理和培训,并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使之成为农村基层科普活动的主要依托。科普活动站要定期开展活动,科普宣传栏要及时、定期更换内容,科普员要利用“一站一栏”开展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科协对“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支持。
九、加强农村科普队伍和组织网络建设,支持基层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基层科协组织是科协面向农村开展科普工作的关键环节。各乡镇、要关心和支持基层科协的队伍建设,区科协要指导基层科协按照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发展乡(镇)、村级科协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加强业务指导、项目引导,优化工作环境,推动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发展。
。。加强基层科协农村科普专兼职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十、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营造有利于农村科普工作的良好环境
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科普法》,把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工作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区划调整的实际,制定农村科普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更多、更有利于农村科普工作发展的;经常调研科普工作情况,及时解决科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农村科普工作纳入各级部门目标管理和干部业绩考核制度。
各基层科协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调,搭建社会化的农村科普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
(一)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的形象和声誉。近年来,在、省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偏高,较大以上事故频发,尤其是今年以来我省发生了5起重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其中很重要原因是我省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生产安全认识不充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保障不到位。目前,我省80%以上的高危企业和职业危害企业集中在乡镇(街办),绝大部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乡镇(街办)和中小企业。绝大部分乡镇(街办)安全监管工作处于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状态,无法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覆盖、重心下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省安全生产的整体状态。因此,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必须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明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目标任务。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纳入“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作为实施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管和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和制度;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素质建设等安全生产措施,重点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根本性、普遍性、基础性、长期性的问题,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创造重要基础,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领导、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对本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要强化各级安委会的权威和作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从2012年起,市(州)、县(市、区)、乡镇(街办)安委会主任由同级主要负责人担任,副职负责人均担任副主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级、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
(四)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各级纪检、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要积极支持及其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下级和同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管理的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
(五)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企业必须依照《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令第339号),加强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高危企业重要安全生产事项备案及年检制度。矿山、建筑施工、危化品、民爆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2015年底前,高危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半以上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配备,按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体系建设
(六)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按照“巩固市(州)、提升县(市、区)、加强乡镇(街办)、延伸村(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市、县两级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消防安全机构和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并配备必要的编制和人员;乡镇(街办)应确定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人口规模较大、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可适当增配。具体规定由省编办商省安监局制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机构,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构建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体系。
(七)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对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省安监部门要定期统一组织对基层安监人员进行监管业务和执法能力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专业结构,新录用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八)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到2015年,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分别不低于80%和70%。全面改善县(市、区)、乡镇(街办)安监部门办公用房条件。2013年底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执法交通专用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职业危害快速检测、听证取证等装备配备达标率不低于60%,2015年底前,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要求。乡镇(街办)安监机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机构要根据经济与地理条件,配备与安监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监管业务装备。力争到2012年底前,安监部门执法人员实行统一着装管理。
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九)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加强化工项目源头审批管理,严格遵循产业发展布局、企业安全准入条件以及危化品安全许可等要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的,必须依法进行查处。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村民建房等建设活动的安全管理。
(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工作计划》,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抓起,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在2013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和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以及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全部实现达标。从2012年起,上述领域所有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全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在企业安全达标基础上,实行分级分类管理。2012年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基本达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2015年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工地(标段)、示范园区、示范乡镇和安全社区等活动。
(十一)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交通运输、铁路道口和消防等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督办治理、跟踪监督。定期对尾矿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定,加大对危库、险库和病库的治理。对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实施搬迁及安全提档升级改造。。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严格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十三)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程。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将县(市、区)作为网格化管理一级网格,以乡镇(街办)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逐级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标明每个网格责任区内的高危企业、危险源(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并逐一明确其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十四)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机制。市、县(市、区)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分级结果、重大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较大以上事故等信息,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并与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专项资金扶持、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品牌创建、评先评优等挂钩,并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的联动管理、联合服务、动态监管。
(十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地方,由上一级颁发一定数额奖金。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在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应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对连续从事安全生产工作4年以上的县(市、区)、乡镇(街办)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且所辖地区和部门完成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的,由上级安委会提名,上级予以表彰。
(十六)落实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合理待遇。从2012年起,对在矿山井下、危化、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场所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安全监管人员,根据工作天数和监管工作记录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助。积极推行为县(市、区)、乡镇(街办)安监部门的一线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十七)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企业要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工资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待遇,保证其收入水平高于其他同层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十八)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说清楚”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和“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州)、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一个年度内不得提拔重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或较大以上事故突破控制指标的市(州)、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主要负责人一个年度内不得提拔重用。一年内发生1起以上较大事故、“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省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的,所在县(市、区)要向市(州)作出书面检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对其领导班子成员按一定比例扣减效益年薪,主要负责人一个年度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活动。
六、构建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十九)建立健全投入保障体系。市(州)、县(市、区)是本地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应由统筹的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演练、联合执法等工作,确保落实市(州)、县(市、区)、乡镇(街办)安全监管工作所必须的经费。
(二十)不断加强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修订涉及基层基础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和完善行业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科学制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现场监管执法计划,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在有条件的乡镇实施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解决乡镇安全监管责权不统一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十一)大力拓展宣教保障体系建设。各级、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规划,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范畴,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六进”、“安康杯”知识竞赛等社会宣传活动。2012年底前,县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要在干部培训班开设安全生产知识教学课程;教育部门要将交通、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中毒、防地质灾害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引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安全工程专业,加快培养安全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每年要安排专门版面,用于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从业人员和新聘职工、农民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相关培训持证上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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